禮讓行人你我有責
是停讓不是禮讓!
依照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4條第2項,有行人穿越時,不暫停讓行人通過者(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),處新台幣12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。
汽機車讓行標準為:與行人距離多於3個枕木紋
行人背後由於並非「行進方向」,所以不造成違規,但仍要保持安全距離與速度,以免觸法。
違規行為:
1.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(1個車道寬)、汽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
2.停讓是指完全停止,禁止緩慢滑行,違者一樣觸法
而救護車與消防車等因應事故車鳴笛執行任務時,擁有優先通行權,汽機車與行人均需禮讓!
提醒您,開車上路記得依道路交通標誌指示,保持安全距離與速度,遇到路口時記得「慢看行」,小心來車與行人。
行人穿越斑馬線時也請勿低頭玩手機、追逐、嬉戲或坐、臥、蹲、立、閒逛等阻礙交通,違者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處新台幣500元罰鍰
記得追蹤、關注我們,獲得更多汽機車相關知識~
更多汽車精品、生活用品都在萊加樂,
IG: 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javajoy_01/
TikTok: https://www.tiktok.com/@javajoy_01
FB: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rofile.php?id=61554722428486
蝦皮賣場: https://reurl.cc/z1a6e6
露天賣場: https://reurl.cc/qVR0ZR
資料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、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局、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、縣警局、中華民國內政部、公視新聞網